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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力在2014年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水利部网站    2014-01-20 08:53  

聚焦中心任务 健全工作机制

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董 力

(2014年1月1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总结2013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同志将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3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了显著成绩,振奋了党心民心。全国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面推进反腐败各项工作,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立足水利改革发展,推动中央兴水政策落实取得新成效。各级水利部门会同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地开展了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了中央关于水利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水利部组织了6个检查组对12个省(区、市)23个市32个县进行了集中检查,对56个水利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发现问题限期督促改正。积极开展了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了一大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水利部取消了6项行政审批事项,并明确在2015年之前将48项行政审批减少至29项。积极开展了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利抢险救灾、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民生水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水利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监督实效进一步提升。一些省市厅局和部流域机构稳步推行重点水利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有的单位深入推进派驻制向市县延伸。有的地方深化完善项目“跟踪审计”制度,在重点水利工程现场派常驻审计人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一些地区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实现对水利建设项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全程监控、动态预警。各地区各单位通过监督检查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水利业务工作的开展,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行风呈现新面貌。各级水利部门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及时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结合水利实际提出具体要求,狠抓作风建设。水利部作为党的十八大后第一批开展巡视工作的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要求,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任务要求,狠抓整改进度,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水利部及各流域机构和直属单位是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在活动中聚焦“四风”问题,坚决正风肃纪,切实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作风建设有了新的提高。这也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水利部去年解决了634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会议、发文、简报数量分别比上年减少32%、34%、59%,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和人次分别减少40%、46%,部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减少36%,对504项制度进行了梳理并做好废改立工作。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普遍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紧紧扭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检查,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制止公款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各单位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水利行风建设,通过开展水政执法检查、开通水利服务热线、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访谈、实行水利项目公示等方式,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诉求。许多水利单位在本地区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名列前茅,群众对水利服务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三)努力防范廉政风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取得新成果。各级水利部门通过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举办勤廉书画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设廉政专题讲座、开展廉政谈话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提升。积极推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在推进工程建设、资金资产、干部人事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实施的同时,水利部印发了水土保持管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开展了水文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课题研究,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水利资金预算管理“三项机制”全面推进,对预算执行实行了动态监控,水利审计免疫系统作用进一步发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诚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国96.6%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市场或其他市场交易,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了20.2万名从业人员、1931家从业单位信息和175条不良行为记录。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

  (四)坚决惩治腐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取得新进展。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定不移反对腐败。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对信访举报件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加强信访举报制度建设,驻部组局向水利部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印发了《水利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于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调查,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给予了严肃处理。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许多单位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健全完善制度。不少单位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纠,取得了很好效果。

  (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有新提高。2013年中央对水利部开展了巡视检查,对水利部近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把配合做好巡视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驻部组局会同部机关有关司局、流域机构积极做好巡视期间各项工作。针对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提出38项整改措施并落实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水利部调整充实了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传导机制。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强化,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仍需进一步加强,在大规模水利建设中,廉政风险防控的任务仍然很重,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还较多,水利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仍要进一步强化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2014年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4年水利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推动水利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廉洁从政思想教育,扎实抓好纪律建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肃惩治腐败,紧密联系水利实际,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紧密联系水利实际,健全完善水利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水利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水利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是五个方面,即加强领导,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水利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水利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主要是四个方面,即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防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今年,水利部将制定《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一岗双责”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业务必须抓廉政、抓改革必须抓廉政、抓发展必须抓廉政的工作格局。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部机关司局和部直属单位党委要每年向部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同时抄报驻部纪检组。

  严格检查考核。水利部将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充实完善检查考核内容,加强检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中央要求,要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今年,水利部将修订《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特别是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责任。

  (二)严明党的纪律,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水利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协助党组织加强纪律教育,强化对党员和干部的纪律约束,查处和纠正违反党纪行为,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水利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协助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教育,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抓好对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重要指示和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强调要严明组织纪律,指出要严肃对待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的问题。他列举了这方面的种种表现,要求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切实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水利系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把增强组织纪律性做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增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现象。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组织制度,做到“四个服从”(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水利单位要高度重视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要明确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就是违纪,纪检部门应当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采取组织处理措施。要根据形势发展,结合水利实际,明确应当请示报告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中央强调,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准备从今年起开展报告事项的抽查。习总书记讲:“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组织忠诚老实。在党组织面前,党员、干部不能隐瞒自己,不能信口雌黄。”这既是告诫,也是党的关怀爱护,我们要深刻领会、身体力行。水利各级纪检组织要协助党组织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了解处理相关问题。

  要大力严明财经纪律。财经纪律和组织纪律一样,都应当是不敢碰的带电高压线。水利系统各单位要认真严肃的执行财经纪律,把各类资金、资产严格管理起来,使资金运行、资产管理始终处于可控之中,始终按制度管理使用。这不仅是财会人员的职业操守,是分管资金、资产负责同志的职责,更是主要负责同志的一项重要责任。一切资金、资产都不允许失控运转,更不许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私分滥用。大额资金开支和资产处置是“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向主管上级报告。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对长期存在失控违纪问题视而不见、不采取措施的,要追究上级领导的责任。习总书记强调,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历来贪污挪用这种钱要罪加一等。水利资金关乎民生,涉及广大群众,我们更应加强管理和监督。各地在水利资金管理方面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会同主管部门积极推广他们的做法和经验。

  (三)围绕深化水利改革,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其中

  水利部党组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正在制定推动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各项改革措施也将陆续出台实施。中央明确提出,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要注意配套和衔接,注意时序和步骤,努力避免体制机制上的缝隙和漏洞,不给权力寻租、腐败留下机会。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避免出现制度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水利各级纪检组织,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改革措施的研究和制定,从防范廉政风险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监督和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防止出现偏差,保障水利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要高度重视体制、机制改革对反腐倡廉的基础性作用。按照“权责统一、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对权力设置和运用的监督。完善各项制度和程序,明确标准并予以公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程序比较严密、制约有效管用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上级对下级单位部门的监督,加强部门岗位间的约束制衡。要避免出现决策、执行、管理、监督等各种权力集中在一个部门(单位)、疏于管理、失去监督制约的现象。要监督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既督促按时完成精简项目,也要注意督促承接下放审批事项的单位、社团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防止以权谋私和出现权力寻租问题。同时,也要注意对保留的项目改进审批方式方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尽可能减少并约束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使权力运行做到公开透明。把应该公开、可以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事业单位事务公开、企业厂务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继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当前,水利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比例仍然较高,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决不能放松。要继续加强对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质量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好分类处理,严格落实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做好统筹安排,减少检查频次,改进检查方法,加大检查深度,提高检查质量,重视成果运用。落实检查责任,加大问责力度,要大力加强水利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信息技术在工程管理上的运用。

  (四)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

  去年,水利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显著,开局很好。水利系统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将结束,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纠正“四风”、树立良好作风是活动的主要成果。我们要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抓,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把抓作风建设变成常态,发现反弹严肃处理,以扎实的工作和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优良作风的保持和发扬。

  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把为民、务实、清廉和勤俭节约的精神长期坚持下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发展成果。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抓党风带民风促行风,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督促落实中央规定作为今后水利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检查监督。要及时受理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查处并予通报。

  水利行风建设关系到水利事业的发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要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与加强水利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弘扬水利行业精神结合起来,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要把群众受益度作为评判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水利工作的最高标准,切实把水利工作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认真解决和处理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供水管理等问题,让群众从水利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让民生水利工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五)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司法处理等手段,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发生在水利系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腐败案件。

  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查办案件。各级水利党政领导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发生在水利系统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资金资产管理领域、干部人事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权、资金分配权等权力谋取私利以及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要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凡是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查,对于实名举报的要优先办理。要畅通和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注意从项目审计、执法监察等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从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查找案件线索,透过表象深挖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和办案工作管理监督制度,促进信访办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今年驻部组局将建立部直属单位信访办案情况季报、重要信访督办、复杂案件会审、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对信访办案不力的进行约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部直属单位信访办案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对于各地水利部门发生的重大案件,希望按有关要求及时报告水利部和驻部组局。

  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早扯扯袖子,促其改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要重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全面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补强制度。对于发生腐败案件的单位,要通过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让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行为的危害性,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防止出现类似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

  (六)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推进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去年底,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水利部也将制定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各单位都要及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深入推进本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保证各项任务目标按期圆满完成。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防治腐败的一项有效措施。要继续推进工程建设、资金资产、干部人事、水土保持等4个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印发水文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开展水资源管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课题研究,不断拓宽防控领域,最终达到构建覆盖所有水利业务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充分利用水利网站、报刊杂志进行解读,组织人员进行宣讲,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一步细化实化本部门本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检查考核,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各责任主体自觉对照一览表,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认真总结推广运用科技手段加强风险防控的经验做法,提高风险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坚定“三个自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水利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宣传中央和水利部党组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工作成果以及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营造深厚的廉政氛围。要继续落实《水利部实行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开展廉政谈话,针对不同层次和岗位人员,分层分类地开展特色教育,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宣传效果,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七)提高工作针对性,着力加强水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水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保障水利改革发展顺利推进的需要,也是部党组针对水利实际提出的今年重点工作要求。水利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协助党政领导机关联系本地实际,认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抓出成效。我再强调几点: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各流域机构、有关直属单位和各地水利部门应对所属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开展一次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现状,剖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和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影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二是狠抓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强化“一把手”的责任,切实实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培训,管好关键岗位,加大轮岗和交流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和遵章守纪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抵御廉政风险的自觉性。四是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健全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五是强化管理监督,继续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创新管理手段,运用好电子信息技术。六是严格财经纪律,实现对水利单位所有资金的全面管控。七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提高素质,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八是严明党纪政纪,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

  (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

  坚守责任担当。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要把牢理想信念这一“总开关”,加强党性锻炼,增强“三个自信”,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情况,做到严谨细致、严肃认真。正确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回应党和人民的期盼。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围绕基本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执纪监督,创新体制机制,履行好协助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责,树立真抓实干的精神,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当好党委(党组)的参谋助手,及时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重要情况,积极争取支持,提请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搞好调查研究,善于从调查研究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总结发现基层经验,培育先进典型,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基础工作。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组织和制度上探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水利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查办案件以上级纪检组织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检组织(机构)报告。要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健全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积极落实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等2个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派驻试点工作。

  同志们,深入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不负使命,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不断取得水利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责编:驻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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