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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党组、纪检组就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集体约谈委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2017-06-06 11:24  

  为落实水利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海委系统水利国有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日,海委党组、纪检组在津召开委属国有企业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约谈)会,部署委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对加强委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体约谈。海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监察局局长)靳怀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企的独特优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抓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委属企业国有企业要认清形势要求,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感,正确看待企业发展中的成绩与问题,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企业在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再上新台阶。

  靳怀堾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执行《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海委党组和各管理局党委要落实领导、指导和督导责任,支持企业逐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督检查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净化党内政治生活和规范选人用人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党建考核与监督。各企业党组织要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好党建作为首要任务,稳妥有序推进本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责任不落空、工作不空转。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促进《实施办法》的有效实施。

  靳怀堾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国有企业不能例外。要讲规矩,严明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执行党规党纪,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去。要守底线,严肃廉洁纪律,要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变换方式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问题,开展对超标准职务消费问题的自查自纠。要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加强企业对外融资担保、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监管,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企务公开、事务公开,减小和防止企业各类经营风险。要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管控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管控制度和自查自纠机制,加大企业部门之间互相监督和制约力度。要严禁私设企业“小金库”,预防和减少贪污腐败、资金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靳怀堾要求,委系统各企业必须坚持围绕发展促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推动形成党建与发展协调共进双赢的良好局面。要正确认识政治与业务(经营)的关系,自觉把党的大政方针落实到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去;要认真执行企业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积极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正确处理国有企业的违纪违规问题。

  会上,与会代表还就推进委属企业改革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座谈。

  海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华水公司、中水公司、龙网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德州水电集团公司、潘家口水电工程公司、中海公司、漳安公司主要负责人,海委纪检组监察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责编:驻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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