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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党组修改印发巡察工作办法
  2017-08-25 14:47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水利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关于加快完善流域机构巡察制度的要求,深化政治巡察,进一步发挥巡察监督作用,近日,淮委党组修改印发《淮委党组巡察工作办法》。

  2016年8月水利部党组、驻部纪检组作出流域机构开展巡察工作的部署后,淮委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为指导,向水利部党组巡视工作看齐,坚持依纪依规、规范起步,9月制定印发《淮委党组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结合淮委实际细化巡察内容、方法、程序等规定,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先后开展三轮对8家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取得良好成效。

  中央作出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后,淮委党组中心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并部署组织完善淮委党组巡察工作制度。2017年8月淮委党组修改印发《淮委党组巡察工作办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借鉴水利部党组巡视工作、有关地市和单位巡察工作先进经验,系统总结前三轮巡察工作实践探索和实际需要,增加新要求、补充新内容、调整新条款,进一步明确政治巡察定位,深化巡察监督内容,完善巡察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规范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等工作程序,同步修订完善《淮委党组巡察工作简明指南》,充分体现中央和水利部党组、驻部纪检组部署要求,符合淮委巡察工作实践发展需要,始终坚持依规治党,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始终成为治淮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目前,淮委党组正在组织第四轮对2家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着力加快实现对所管理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治淮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责编:驻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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