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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部署推进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8-02-12 15:37  

  2月8日,海委在津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和2018年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海委党组书记、主任王文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巡视员户作亮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监察局局长靳怀堾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党组成员田友、翟学军、张胜红,副巡视员、总工梁凤刚出席会议。

  王文生指出,2017年,在水利部党组的坚强领导和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的有力指导下,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拓展学习教育、改进提升作风,深入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加快构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根基不断夯实,党风政风行风持续提升,巡察监督震慑作用充分发挥,管党治党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流域水利和海委各项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王文生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河流域水利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全面从严治党是流域水利工作完成时代使命、答好历史答卷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全委各级党组织,一要明确新要求,在贯彻中央精神中构建从严治党新格局。把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继承和弘扬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经验,全面贯彻新时期管党治党重大部署,坚定不移地把海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入。二要把握新形势,在突出政治建设中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规矩,保持坚强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三要营造新气象,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中展现作风建设新成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紧紧盯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查实改,戒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驰而不息改进提升作风,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推动流域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四要拓宽新思路,在强化监督管理中建立治党管党新秩序。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夯实巩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五要展现新成效,在深化执纪问责中提高治党管党新水平。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基础;坚持挺纪在前,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狠抓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海委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为流域水利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靳怀堾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7年海委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强调要学深悟透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新思想指导管党治党新实践。一要强化使命担当,深刻领会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以保证实现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职责,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政治使命和责任。二要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做好坚持、巩固、深化大文章。三要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四要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五要发挥利剑作用,完成海委巡察全覆盖,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六要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推动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七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加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设,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户作亮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做好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自觉将部、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中,为海河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障。要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及时分解任务,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政治、守规矩,严格恪守廉洁自律的政治底线。

  会上,海委6个部门、单位分别作交流发言,24个部门、单位作书面交流。

  委机关各部门、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党支部纪检委员,委直属各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局领导、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编:驻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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