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部党组制定了《2003年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做到自身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牵头部门要明确责任,带头把反腐倡廉纳入水利中心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一手抓水利建设、改革与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各协办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抓出成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同各个方面的协同配合,定期听取汇报,督促牵头部门按照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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